作者:申峥峥 金学慧(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年轻一代成为奋力拼搏、振兴中华的一代,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就充满希望。青年学子要树牢科技报国志,刻苦学习钻研,勇攀科学高峰,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绽放青春光彩。”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哈尔滨工程大学,了解学校发展历程和为我国国防科技事业作出的贡献,察看教学科研成果展示,并鼓励青年学子树牢科技报国志,担当时代重任。
也就在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强调“要坚持党对新时代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科技人才”,围绕加强政治引领、突出大胆使用、强化职业早期支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硬举措”,就进一步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展作出具体部署。
政治引领,给青年科技人才“指灯塔”。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若干措施》把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爱国奉献、科学报国的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对新时代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强调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科技人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教育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德才并修”,鼓励引导青年科技人才把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民族复兴紧密相连,让提升创新实力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相伴而行。具体实践中,可以通过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讲好党史故事,讲好科学家的故事,通过榜样力量激励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承“两弹一星”精神,担当作为、创新求实、专心研究,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奉献青春和智慧。
大胆使用,给青年科技人才“加担子”。《若干措施》赋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担纲领衔、脱颖而出的机会。一是“挑大梁”。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给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的机会,如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二是“重领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要大力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向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设立科研项目,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鼓励青年科技人才跨学科、跨领域组建团队承担颠覆性技术创新任务。三是“不设框”。打破传统条件对青年科技人才承担科研项目的限制,深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申报年龄可放宽到40岁,并不设职称、学历限制。四是“出主意”,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与科技决策,在重大议题上贡献青年智慧。规定国家科技计划等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科技奖励等评审专家组,以及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基地等绩效评估专家组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鼓励青年学术带头人发起和牵头组织国际学术会议,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国际活跃度和影响力。为青年科技人才搭建更大舞台,他们才能释放更大能量。《若干措施》的实施,必将让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有更多机会扛大旗、打头阵、当先锋,有更多机会在重要科研岗位上经风雨、长见识、增才干。
早期支持,给青年科技人才“搭梯子”。青年时期是科研的黄金阶段,也是爬坡过坎的艰难时期。《若干措施》给予青年科技人才早期成长路上更多具体务实的帮扶。比如,强化职业早期支持,逐步扩大中央高校、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比如“托举式培养”让青年英才快速“冒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扩大对职业早期青年人才支持规模,强化对青年科技人才苗子的及早发现、重点扶持,同时探索青年科技人才与战略科学家传帮带机制,为青年人才“牵马引路”。再比如培养和提升博士后独立科研能力,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应创造条件支持博士后独立承担科研任务,推动科研单位面向博士、博士后开展科研职业生涯培训,加速博士、博士后从“学生”到“学者”蝶变。年轻人,正是精力旺盛、思维敏捷、干劲十足、潜力无限的关键阶段,对于青年科技人才的职业早期支持,可以让他们早上手、早锻炼、早成长。
国家的出路在创新,创新的未来在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当代青年必将在更广阔的科研舞台上大有作为,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光明日报》(2023年09月14日 02版) 【编辑:梁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谭晓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谭晓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热衷迷信活动,退而不“休”、滥权妄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获取团购房指标;道德败坏,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土地收储、工程承揽、干部选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谭晓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谭晓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谭晓林,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在职大学学历,1976年5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2月至2001年8月,历任赣州行署办公室秘书科干部、副科长、综合科科长,赣州地区体改委副主任,南康县委副书记、县长,南康市委副书记、市长,赣县县委书记;
2001年8月至2002年8月,赣县县委书记(副厅级);
2002年8月至2006年8月,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6年8月至2006年12月,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07年1月至2008年3月,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08年3月至2008年5月,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8年5月至2012年7月,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
2012年7月至2015年1月,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江西省政府秘书长、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历任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
2017年2月,退休。
(江西省纪委监委) 【编辑:付子豪】